关于印发《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08 点击数:

校党〔2016〕2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年在学校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党旗领航工程”--以“党旗在我心中”、“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为依托,深化党员的教育管理,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两学一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持“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将学习教育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提高教育质量结合起来,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党的建设、党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增强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始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学习教育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着眼于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全体党员都要逐条逐句通读熟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都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党规党纪,明确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学习党的历史,强化党性与国情教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二)学系列讲话。着眼于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精神,特别是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方面重要讲话选编等。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履行党员义务,牢记入党誓词,定期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所分配的工作,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课堂讲授纪律等,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教师党员要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生党员要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机关部门的党员要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效能、加强科学管理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直属附属单位和产业后勤的党员要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保障体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附属医院的党员要在改进提高医德医风、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离退休党员要在永葆革命本色、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措施方法

(一)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以深化“党旗在我心中”主题教育为牵引,积极开展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要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认真落实“三会”制度: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支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指导党员开展自学,制定本支部集体学习讨论具体方案;各党支部(党小组)在党员自学的基础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集体学习;各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专题学习讨论安排如下:

1.3月至4月,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2.5月至6月,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进行学习讨论;

3.9月至10月,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四有好教师”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

4.11月至12月,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进行学习讨论。

校党委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认真制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方案》,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4月份,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一次学习讨论;9月份,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重大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开展一次学习讨论。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也要参照制定集体学习计划。

(二)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合理安排。校党委常委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或到分管领域选择一个学校基层党支部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或选择一个学生党支部讲党课,党校教师要选择一个学生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基层党支部书记、身边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等联系实际讲党课。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七一”前后,校党委常委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相对集中安排讲党课。以深化“党旗领航工程”——“早日站在党旗下”主题教育为依托,积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2月份)。在四次专题学习讨论结束后,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会上,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2月底)。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前,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五)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校党委常委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立足岗位作贡献。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落实学校2016年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旗领航工程”——“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谋划落实学校和本单位“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校内综合改革,积极把好政治关。教职工党员要立足本职工作积极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要在建设优良学风、班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要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在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中,学校党委将组织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推进交流等工作。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把“两学一做”纳入党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针对去年党建述职评议中查摆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要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班子,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化“党旗领航工程”,完善“党旗在我心中”、“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要求,探索有效载体,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丰富“早日站在党旗下”主题内容,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要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校党委组织部每学期末对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抽查。以“两学一做”为主题,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研讨示范班,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学习交流。

(三)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校报、“华中大”网、“党旗领航”网、“领航博客”、“党旗领航”微信公众号、网上党校等,及时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积极宣传交流各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组织部。

华中科技大学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027-87542201;信箱:president@hust.edu.cn,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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