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5-10-20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办公室网站建设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对外宣传交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办公室网站是指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网上建立的网站,其主要职能是及时反映办公室工作动态和工作成绩,为师生提供办公室有关业务流程信息服务,加强办公室成员间交流学习,展示办公室健康向上工作风貌和对外形象,推动办公室信息公开和规范管理建设。

第三条 网站建设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网站规划方案由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信息科负责网站的规划方案起草、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各科室或人员依其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审查、更新栏目上网内容。

第四条 学校办公室网站主要有“概况”、“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工作动态”、“学习园地”、“下载专区”、“联系我们”和“友情链接”等栏目,并根据工作实际适当予以调整。各栏目内容更新分工如下:

1.“概况”、“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由主任办公会审定后发布;

2.“工作动态”由主办科室或支部提供内容更新,并经主任、分管主任或支部书记审定后发布;

3.“学习园地”由相关科室或支部积极供稿,并经主任、分管主任或支部书记审定后发布;

4.“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由信息科负责维护更新。

第五条 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客观准确,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有损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

第六条 凡涉及保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七条 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个人隐私;转载信息应注明转载,并标明出处及作者。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中科技大学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027-87542201;信箱:president@hust.edu.cn,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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