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10-16     点击:

校发〔2012〕25号

全校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关于推进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的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学校逐步推进决策的程序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大学管理制度,今年是学校管理服务年,按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制度体系,健全办事依据,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信息公开,逐步建立权责明晰、履职高效、监督有力、奖罚分明的管理规范化建设机制,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 清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直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负责对由其实施或者协助实施的学校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继续执行、需修改后执行或废止),学校办公室进行汇总。(6月15日前)

2.学校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继续执行、需修改后执行或废止),报学校审批。(6月30日前)

3.清理工作完成后,学校办公室通过内部网公布清理结果和继续有效的学校规范性文件(不予公开的除外)。各部门、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不予公开的除外)由其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汇编装订成册。各院(系)清理本院(系)的管理制度,并在单位网站公布。(7月10日前)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二)明确机构职责和办事流程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精简办事程序,明晰办事流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1.人事处牵头审核各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制定内部全覆盖的岗位职责和办事流程,并上网公布。(6月30日前)

2.落实机关工作首问责任制,定期检查和通报各部门、各二级单位执行情况,并建立长效机制。(6月30日前)

3.结合校机关“三优一创”活动,出台机关管理和作风建设考评及奖惩制度,建立加强机关管理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6月30日前)

4.推进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进程,促进日常管理规范化,启动办公自动化系统更新工作。(6月30日前)

5.根据综合改革的思路和要求,梳理下放权限的审批事项,精简办事程序,经审定后按简化、便捷方式公布。同时,各相关单位做好衔接和落实工作。(根据综合改革进展和要求实施)

牵头部门: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校机关党委、人事处、学校办公室

(三)完善规章制度体系

管理工作要适应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适应学校不断完善的体制机制,在着手制定学校章程的基础上,应逐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1.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各部门有关行为进行规范,对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汇编及定期清理作出明确规定,确定责任主体,保障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适用性。(6月30日前)

2.提出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框架,以便按照体系要求,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9月30日前)

3.各部门在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一方面对照规章制度体系,提出并拟定应新增的管理制度。(10月15日前)

牵头部门: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四)公开学校和部门重要工作安排

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和工作的落实,提高执行力。

1.建立学校重要会议活动周安排制度。由部门提出、学校办公室协调,经校领导审批,每周公布下一周学校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增强工作计划性和公开性。(6月30日前)

2.建立机关部门重要工作通报机制。各部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初公布重要工作进度安排,学期末通报完成情况。由校机关党委督促检查。(10月15日前)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组织部、校机关党委

(五)开展学习培训

加强学习和培训,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校机关及全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1.各部门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制度、本部门负责执行或解释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组织开展全校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规则意识,提高执行制度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长期)

2.人事组织等部门牵头,定期举办管理人员专题学习培训班,管理人员在每个聘期至少参加一期学习,作为聘期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长期)

3.结合“三优一创”活动,各部门每月确定一天为部门内部学习培训日。(长期)

牵头部门:组织部、校机关党委、人事处、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相关工作组,学校办公室、组织部、校机关党委、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人事处等牵头,各部门参与;工作组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并及时解决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组的布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三)考核工作实效。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通过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全面规范管理服务行为,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有关工作纳入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年度考评,完成情况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

华中科技大学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87542201;信箱:president@hust.edu.cn,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2018 Aright serv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