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办
一、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规政策,制定学校有关信访工作制度;
2.处理上级部门转(交)办的信访件,受理师生群众通过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并向事权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件;
3.协调处理信访突发情况、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疑难复杂信访件化解;
4.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单位信访工作;
5.研究分析信访热点问题,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开展“三项建议”有关工作;
6.做好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职责
姓名 |
职务 |
主要工作职责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黄志明 |
科长 |
专项文件起草,信息工作,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及评估工作,与上级部门联络对接工作等 |
信访办102 |
87559473 |
罗东春 |
副科长 |
来信来访日常工作,“校长信箱”管理,网络信访工作平台建设等 |
信访办107 |
87542201 |
何方玲 |
职员 |
来信来访日常工作,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办公室文件、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 |
信访办102 |
87542201 |